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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写院史的通知
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5日 点击数:
各部门:
按照鲍院长关于编写院史的原则意见,请各单位在院网站下载“各单位有重大影响科研成果申报表”,并于10月20日前,填写好发送到院史编写组信箱:lnskyys2012@163.com。
谢谢。
科研部
院史编写组
201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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