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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辽宁社会科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辽宁社会科学院2018年部门预算表
- 2018年辽宁社会科学院收支预算批复总表
- 2018年辽宁社会科学院收入预算批复总表
- 2018年辽宁社会科学院支出预算批复总表
- 2018年辽宁社会科学院按功能科目批复总表
- 2018年辽宁社会科学院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批复总表
- 2018年辽宁社会科学院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批复总表
- 2018年辽宁社会科学院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批复表
- 2018年辽宁社会科学院财政拨款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 2018年辽宁社会科学院中央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支出批复表
- 2018年辽宁社会科学院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一、2018年辽宁社会科学院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二、2018年辽宁社会科学院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三、2018年辽宁社会科学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批复表
十四、2018年辽宁社会科学院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批复表
十五、2018年辽宁社会科学院项目等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六、2018年辽宁社会科学院债务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七、2018年辽宁社会科学院政府采购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八、2018年辽宁社会科学院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九、辽宁社会科学院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辽宁社会科学院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辽宁社会科学院概况
部门职责
辽宁社会科学院主要职责是开展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以及相关知识普及工作;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工作;开展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等方面的研究,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二、机构设置
纳入辽宁社会科学院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辽宁社会科学院本级
2.辽宁省民族宗教问题研究中心
3.辽宁省价格研究所
4.辽宁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第二部分 辽宁社会科学院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辽宁社会科学院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18年辽宁社会科学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4581.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573.8万元;
2.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8万元;
(二)支出预算4581.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828.8万元;
2.项目支出753万元。
2018年预算收支比2017年减少1553.9万元,主要是下属二级预算单位辽宁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转企,另外退休人员转社保开资。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辽宁社会科学院是全额拨款额的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辽宁社会科学院预算中没安排政府采购项目预算。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辽宁省财政厅财政拨款安排的 “三公”经费预算为102.8万元,比2017年减少9.1万元,下降8.1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19.5万元,比2017年增加19.5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进行国际学术交流。
2.公务接待费7.4万元,比2017年减少1.7万元,下降18.6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控制招待费支出。另外原辽宁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转为企业,财政减少对该单位的公务接待的拨款。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5.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7年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75.9万元,比2017年减少26.9万元,下降26.16%),比2017年减少26.9万元,下降26.1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控制公车运行费用支出。另外原辽宁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转为企业,财政减少对该单位的公务用车的拨款。
2018年辽宁社会科学院“三公”经费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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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项目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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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2018年 |
|
合计 |
111.9 |
102.8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19.5 |
2.公务接待费 |
9.1 |
7.4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102.8 |
75.9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102.8 |
75.9 |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辽宁社会科学院2018年年初预算中没有安排车辆购置资金。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辽宁社会科学院2018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2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2 个,涉及资金753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是指用本单位当年收取的纳入预算管理(缴入国库)的行政性收费扣除统筹财力部分后的收入,包括专项收入。
5.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反映我院为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基本支出和各研究所为完成社会科学研究任务及事业发展目标用于研究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