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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各部门:
根据院创新工程总体要求,经省领导圈阅交办并兼顾各所平衡,院设立创新工程重点招课题(计81项选题,详见附件一),面向全院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要求
1、投标院创新工程重点招标课题,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具高级职称;同时要求组成创新团队,每个团队不低于3人。
2、投标院创新工程重点招标课题,请按招标课题原题进行申报。
3、承担院创新工程重点招标课题,要求在2014年12月前,每个课题组需提交具有创新性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含领导批示及采纳或核心期刊发表)。
二、课题设计与研究周期
1、投标人须填写《院创新工程重点招标课题申请书》(见附件二、请在院网站下载),做出课题论证和经费预算。课题论证要求包括研究的意义、主要研究内容(重点、难点和创新点等)、研究方法以及申报优势等内容。经费预算应符合省财政要求,并在研究中严格执行预算。
2、创新工程重点招标课题的研究周期为1年,即2014年9月至2015年9月(特殊情况申请延期需要报院长办公会批准)。
三、资助经费与结项条件
1、院对招标课题实行经费资助。资助标准分为3万元/项、5万元/项两个档次。因资助额度不同,结项条件也不相同,请申报人自行选择并在申报预算中予以标明。
2、资助经费为3万元的课题,结项时要求在核心期刊发表2篇与研究课题设计内容相一致的学术论文(或取得副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2项);资助经费为5万元的课题,结项时要求完成与研究设计内容相一致的学术专著1部,并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与研究设计内容相一致的学术论文(或取得副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1项)。
3、提交结项的发表成果中至少包括1项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署名的成果。
4、课题立项后资助经费分两次拨付,第一次拨付经费总额的50%,随课题计划同步下达,剩余部分待课题预结项后予以拨付。
四、招标程序
1、招标受理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9日下班前。
2、请以部门为单位,将投标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光盘)各1份报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3、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材料将由院学术委员会进行审议,并将审议结果提交院长办公会,由院长办公会批准。中标结果将以院文件形式下达。
附件一:院创新工程招标课题
附件二:院创新工程招标课题申请书
科研处
201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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