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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度院自选课题的通知
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4年09月04日 点击数:
院各部门:
根据院创新工程要求,自2015年起设立院自选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我院科研岗位在职人员均可根据本人研究方向,自行设计1项自选研究课题。
2、申请人请填写《2015年度院自选课题申请书》(在院网站下载),做好项目论证及预算。
3、自选课题的研究周期为1年,所取得的成果纳入三年任期考核。
4、院根据申报人的职称,对自选课题实行资助:其中研究员(含资格)每项选题资助1.6万元;副研究员(含资格)每项选题资助1.2万元;助理研究员(含资格)及以下,每项选题资助0.8万元。
5、请申报人根据自身职称情况,在课题申报表经费预算中作出预算。
6、自选课题受理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9日下班前。
7、请以部门为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光盘)各1份报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科研处
201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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